介绍: 1.开挖基槽时,在基础底设计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约(200mm)的土,待基础施工时,再挖至基础底设计标高.2.开挖基槽时,如遇坟坑,枯井,人防工事,软弱土层等异常情况,应通知勘察与设计单位处理. 基槽开挖完毕,应进行钎探,然后会同勘察设计单位验槽.基础埋入老土的深度不应少于200mm.基底超挖部分应用C10级素混凝土回填至设计标高,其它超挖部分用粘土分层回填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