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钢筋混凝土房屋抗震等级的确定,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框架结构中设置少量抗震墙,在规定的水平力作用下,框架底部所承担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50%时,其框架的抗震等级仍应按框架结构确定,抗震墙的抗震等级可与框架的抗震等级相同。 (2)裙房与主楼相连,除应按裙房本身确定外,相关部位不应低于按主楼确定的抗震等级;主楼结构在裙房顶层及相邻上下各一层应适当加强构造措施。 裙房与主楼分离时,应按裙房本身确定抗震等级。 (3)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地下一层的抗震等级应与上部结构相同,地下一层一下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可逐层降低一级,但不应低于四级。地下室中无上部结构的部分,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四级。 (4)当甲、乙类建筑按规定提高1度确定其抗震等级而房屋的高度超过表5-3规定的范围时,应采取比一级更为有效的抗震构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