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问题:某房间板跨为8.4mx4.2m,原设计活荷载2.0kN/m²;因建筑功能调整,需在其板跨中间新增一设备(约重500kg);问原设计是否可行?

规范条文:根据GB50009-20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附录C第C.0.2条知:连续梁、板的等效均布活荷载,可按。但计算内力时,仍应按连续考虑。规范条文:根据GB50009-20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附录C第C.0.3条知:由于生产、检修、安装工艺以及结构布置的不同,楼面活荷载差别较大时,应划分区域分别确定等效均布活荷载。规范条文:根据GB50009-20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附录C第C.0.4条知:单向板上局部荷载(包括集中荷载)的等效均布活荷载可按下列规定计算:规范条文:根据GB50009-20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附录C第C.0.6条知:双向板的等效均布荷载可按单向板相同的原则,按四边简支板的绝对最大弯矩值来确定。依据GB50009-20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附录C第C.0.4条和第C.0.6条知:单、双向板局部荷载(包括集中荷载)的等效均布活荷载计算,即局部荷载(包括集中荷载)在最不利位置产生的最大弯矩与一定量的均布荷载产生的最大弯矩相等时;称为【弯矩等效】。“甲方问题”的【弯矩等效】,即在8.4mx4.2m板跨内;当集中力(F)在最不利位置产生的最大弯矩(M2)与一定量的均布荷载(q)产生的最大弯矩(M1)相等时;则认为集中力(F)与均布荷载(q)弯矩等效。www.gc5.com第1步:定义板跨为8.4mx4.2m的简支板,均布恒、活荷载均取0kN/m²,不考虑板自重,恒、活荷载分项系数均取1.0;【其他荷载】定义【局部荷载】模拟【设备重量】;计算得出【弯矩简图】;具体如下图所示:第2步:定义板跨为8.4mx4.2m的简支板,均布恒荷载均取0kN/m²,均布活荷载取0.6kN/m²,不考虑板自重,恒、活荷载分项系数均取1.0;不定义【其他荷载】;计算得出【弯矩简图】;具体如下图所示:综上所述知:在板跨为8.4mx4.2m的简支板内,重量500kg的设备大约等效为0.6kN/m²的均布荷载;原设计活荷载2.0kN/m²,在扣除设备重量的等效均布荷载后,剩余活荷载为1.4kN/m²。即楼板在维持原设计不变的情况下,在新增重量500kg的设备后,每平米约可以承受2个体重不超过70kg的人,然这种情况几乎不可能出现,从安全角度考虑,原设计能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