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以质量生存、求发展是我公司的质量方针。我项目经理部通过认真学习建筑节能工程相关规程、规范、标准,强化质量意识,建立了行之有效的规范化质量管理体系,能够使建筑节能工程的各项工作均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
建筑节能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在施工过程中,我项目经理部将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规范、标准等执行。为完成好本工程的建筑节能工程,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我项目经理部将对以下环节作为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控制点:
(1)分包单位的选择:建筑节能工程的分包单位,应选择有类视工程施工经验的队伍,并对其在施工程(或已完工的工程)进行考察。
(2)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的要求:
A.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B.材料和设备进场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2) 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的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
(3) 对材料和设备应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第59页符附录A及本规范各章的规定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C.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的规定。
D.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E. 现场配制的材料如聚合物砂浆等,应按设计要求或试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当未给出要求时,应按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制。
F. 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当无上述要求时,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不应大于正常施工环境湿度下的自然含水率,否则应采取降低含水率的措施。
(3)施工过程控制。
A.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B.施工前应做好图纸审查工作,将技术关口前移。施工前认真编好作业指导书,做好技术交底。
C.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和样板引路制度,做好预测预控及全方位的过程控制。
D.做好技术复测及资料整理工作,主要材料及施工过程操作要留有痕迹,具有可追溯性。
E.对关键部位及特殊工序要责任到人,从“人、机、料、法、环”五个方面进行控制。
F. 做好各专业接口及预留预埋的专业检查。
G. 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节能保温材料不宜在雨雪天气中露天施工。
4) 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
A 建筑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应对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和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进行现场实体检测,当条件具备时,也可直接对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行检测。
B. 外墙节能构造和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验,其抽样数量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但合同中约定的抽样数量不应低于本规范的要求,当无合同约定时应按照下规定抽样:
① 每个单位工程的外墙至少抽查3处,每处一个检查点。
② 每个单位工程的外窗至少抽查3樘,当一个单位工程外窗有2种以上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时,每种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的外窗应抽查不少于3樘。
C 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实施,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也可由施工单位实施。
D 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测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实施,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
E 当外墙节能构造或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验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的情况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扩大一倍数量抽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或参数再次检验,仍然不符合要求时应给出“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结论。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围护结构节能构造应查找原因,对因此造成的对建筑节能的影响程度进行计算或评估,采取技术措施予以弥补或消除后重新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
对于建筑外窗气密性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应查找原因进行修理,使其达到要求后重新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
5) 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A 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且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测出并出具报告,受季节影响未进行的节能性能检测项目,应在保修期内补做。
B 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的主要项目及要求见表1,其检测方法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