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的全面实施,标志着我国建筑节能验收进入系统性、精细化管理新阶段。规范对材料复验、实体检验、系统调试与性能检测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建筑工程节能质量提供了完整的验收框架。本文将依据规范原文,系统梳理从材料进场到系统调试的全流程关键要点,助力各方责任主体准确把握验收标准,推动建筑节能工程高质量实施。” Part.01 强制性要求: 所有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必须在施工进场时进行随机抽样复验 复验必须采用见证取样检验方式 严令禁止:复验结果不合格的,工程施工中不得使用 两阶段要求: 系统调试阶段:建筑设备系统和可再生能源系统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系统调试 性能检验阶段:调试完成后,必须进行设备系统节能性能检验并出具正式报告 特殊规定:受季节影响未进行的节能性能检验项目,必须在保修期内补做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建筑节能各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对照图纸进行核查,并符合要求 建筑外窗气密性能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对照图纸进行核查,并符合要求 建筑设备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 太阳能系统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 验收时必须完整核查以下资料: 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 主要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建筑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报告或外墙传热系数检验报告 外窗气密性能现场检验记录 风管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 设备单机试运转调试记录 设备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10、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1、设备系统节能性和太阳能系统性能检测报告 1.5 既有建筑改造专项要求(第6.1.5条)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在施工完成后: 必须进行节能工程质量验收 必须对节能量进行评估 Part.02 2.1 材料进场复验明细表 材料类型 必检项目 保温隔热材料 导热系数/热阻、密度、压缩强度/抗压强度、吸水率、燃烧性能(不燃材料除外)、垂直抗拉强度(仅墙体) 复合保温板等 传热系数/热阻、单位面积质量、拉伸粘结强度、燃烧性能 保温砌块等 传热系数/热阻、抗压强度、吸水率 反射隔热材料 太阳光反射比、半球发射率 粘结材料 拉伸粘结强度 抹面材料 拉伸粘结强度、压折比 增强网 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保温隔热材料:导热系数/热阻、密度、吸水率、燃烧性能 幕墙玻璃: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太阳得热系数、中空玻璃密封性能 隔热型材:抗拉强度、抗剪强度 遮阳材料:太阳光透射比、太阳光反射比 气候区 复验项目 严寒寒冷地区 门窗传热系数、气密性能 夏热冬冷地区 门窗传热系数、气密性能,玻璃太阳得热系数、可见光透射比 夏热冬暖地区 门窗气密性能,玻璃太阳得热系数、可见光透射比 所有气候区 遮阳材料太阳光透射比、反射比,中空玻璃密封性能 厚度控制:保温隔热材料厚度不得低于设计要求 粘结强度: 保温板材与基层之间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 必须进行现场拉拔试验,且不得在界面破坏 粘结面积比应进行剥离检验 保温浆料:厚度>20mm时分层施工,严禁脱层、空鼓、开裂 锚固件:数量、位置、深度、胶结材料、锚固力必须符合设计 保温装饰板:装饰面板应使用锚固件可靠固定,锚固力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外墙外保温系统拉伸粘结强度(表6.2.5) 浇筑混凝土墙体时:保温板安装位置正确、接缝严密、固定牢固 现场安装墙体时:保温墙板结构性能、热工性能合格,连接牢固 安装构造、连接方法必须对照图纸核查 板缝处理、构造节点不得渗漏 装饰面板必须通过锚固件牢固固定 材料配套:与外墙外保温组成材料相配套 安装要求:工厂预制制品现场安装,可靠连接 性能要求:适应外保温系统正常变形,无渗透、裂缝、空鼓 试验要求:纳入外墙外保温系统耐候性能试验 必须采取节能保温措施的部位: 门窗洞口四周墙侧面 凸窗四周侧面 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热桥部位 缝隙密封:外门窗框与洞口之间、窗框与附框之间有效密封 密封条:关闭时接触严密 幕墙接缝:周边墙体、屋面间采用保温措施,使用耐候密封胶 所有建筑必须进行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包括: 墙体保温材料的种类 保温层厚度 保温构造做法 外窗气密性能实体检验范围: 严寒、寒冷地区所有建筑 夏热冬冷地区高度≥24m的建筑和有集中供暖或供冷的建筑 其他地区有集中供冷或供暖的建筑 Part.03 设备类型 复验项目 散热器 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 风机盘管机组 供冷量、供热量、风量、水阻力、功率、噪声 绝热材料 导热系数/热阻、密度、吸水率 项目 复验内容 1 照明光源初始光效 2 照明灯具镇流器能效值 3 照明灯具效率或灯具能效 4 照明设备功率、功率因数、谐波含量值 5 电线、电缆导体电阻值 安装前必须对照图纸核查建筑设备能效指标 水力平衡装置、热计量装置、温度调控装置: 安装位置和方向符合设计要求 便于数据读取、操作、调试和维护 供暖系统装置: 满足分室(户或区)温度调控 满足热计量功能 漏风量要求(表6.3.6) 风管类别 允许漏风量 低压风管 ≤0.1056P^0.65 m³/(h·m²) 中压风管 ≤0.0352P^0.65 m³/(h·m²) 变风量系统: 末端装置连接前必须做动作试验 安装完成后验证风量准确性、控制功能及逻辑 施工时机:系统水压试验和风管系统严密性检验合格后 材料性能及厚度对照图纸核查 绝热层贴合紧密无缝隙 防潮层完整,搭接缝顺水 管道穿楼板和穿墙处绝热层连续不间断 阀门等部位绝热严密,可单独拆卸 冷热水管道与支吊架间设绝热衬垫,厚度≥绝热层厚度 三阶段调试: 单机试运转与调试:冷热源和辅助设备 控制功能验证:控制功能和控制逻辑验证 联合试运转:与建筑物室内空调系统或供暖系统联合调试 检测项目 允许偏差/范围 室内温度 冬季≥设计-2℃且≤+1℃;夏季≤设计+2℃且≥-1℃ 通风空调总风量 ≤10% 各风口风量 ≤15% 空调机组水流量 定流量≤15%,变流量≤10% 系统循环流量 ≤10% 室外供暖管网水力平衡度 0.9~1.2 室外供暖管网热损失率 ≤10% 照度 ≥设计值90% 照明功率密度 ≤设计值 节能控制核查(第6.3.10条):对照图纸核查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控制措施 监测设备安装(第6.3.11条):传感器和执行机构安装位置、方式符合设计要求 大型系统调适(第6.3.12条):建筑面积>100000㎡的公共建筑集中空调系统必须进行调适 Part.04 4.1 太阳能系统材料设备进场复验(第6.4.1条) 系统类型 复验项目 太阳能热利用 集热器安全性能、热性能 太阳能光伏 组件发电功率、发电效率 通用材料 保温材料导热系数/热阻、密度、吸水率 连接要求:地埋管与环路集管采用热熔或电熔连接 部件标准:U形弯管接头选用定型产品,开口端部密封保护 施工质量:回填密实 试验要求:地埋管换热系统水压试验合格 专项试验:热源井必须进行抽水试验和回灌试验,单独验收 性能要求:持续出水量和回灌量稳定 水质检测:抽水试验结束前采集水样,检测水质和含砂量 结构安全: 不得破坏建筑物结构、屋面、地面防水层和附属设施 不得削弱建筑物在寿命期内承受荷载的能力 安装精度:太阳能集热器和光伏电池板安装方位角和倾角误差应在±3°以内 系统类型 检测项目 核查依据 太阳能热利用 太阳能集热系统得热量、集热效率、太阳能保证率 对照设计要求核查 太阳能光伏发电 年发电量、组件背板最高工作温度 对照设计要求核查 Part.05 材料复验:必须见证取样,不合格禁用 实体检验:外墙构造和外窗气密性必须现场检验 系统调试:所有设备系统必须调试并检验 性能达标:必须达到规范规定的性能指标 资料完整:验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可追溯 补检时机:必须在保修期内完成 责任主体: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配合 记录要求:补检过程必须有完整记录 完整性:十一类资料必须齐全 真实性: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可追溯性:关键工序必须有影像资料 一致性:所有检测报告必须与设计图纸一致 责任主体 主要职责 建设单位 组织验收,确保程序合规,资料齐全 施工单位 按规范施工,提供完整施工资料,配合检测 监理单位 全过程监督,见证关键工序,审核验收资料 检测单位 独立公正检测,出具真实报告,对数据负责 设计单位 配合验收,解释设计要求,确认验收结果 材料复验不合格:立即清退出场,追溯供货渠道 实体检验不达标: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重新检验 系统调试失败:检查安装质量,调整运行参数,重新调试 资料缺失不全:限期补充完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规范实施提示:1.1 材料设备进场控制(第6.1.1条)
1.2 系统调试与性能检验(第6.1.2条)
1.3 验收合格六项标准(第6.1.3条)
1.4 验收资料十一项核查清单(第6.1.4条)
2.1.1 墙体/屋面/地面工程(第6.2.1条)
2.1.2 建筑幕墙工程(第6.2.2条)
2.1.3 门窗工程分气候区要求(第6.2.3条)
2.2 墙体、屋面、地面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2.2.1 通用要求(第6.2.4条)
2.2.2 关键性能指标表


2.3 专项施工技术要求
2.3.1 预制保温系统(第6.2.9条)
2.3.2 保温装饰板系统(第6.2.10条)
2.3.3 防火隔离带(第6.2.11条)
2.3.4 热桥处理(第6.2.12条)
2.3.5 门窗幕墙密封(第6.2.13条)
2.4 现场实体检验规定(第6.2.14条)
3.1 材料设备进场复验
3.1.1 供暖通风空调系统(第6.3.1条)
3.1.2 配电与照明系统(第6.3.2条)
3.2 设备安装质量控制
3.2.1 设备核查(第6.3.3条)
3.2.2 装置安装(第6.3.4-6.3.5条)
3.2.3 风管系统(第6.3.6-6.3.7条)
3.2.4 绝热工程施工(第6.3.8条)
质量要求:
3.3 系统调试要求(第6.3.9条)
3.4 节能性能检测标准(第6.3.13条)
3.5 其他专项要求
4.2 地源热泵系统安装要求
4.2.1 浅层地埋管换热系统(第6.4.2条)
4.2.2 地下水源热泵系统(第6.4.3条)
4.3 太阳能系统安装要求(第6.4.4-6.4.5条)
4.4 系统性能检测(第6.4.6条)
5.1 强制性条文总结
5.2 季节影响项目处理
5.3 验收资料管理要求
5.4 各方主体责任划分
5.5 常见问题与对策
《GB55015-2021》作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工程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要求。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规范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