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图集是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关于批准《常用木质门》等五本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集编制计划的函”(新建设函[2004]12号)”及国家、自治区工程建设现行的标准修编而成。 适用范围: 1、适用一般标准的民用建筑及工业建筑为主的常用木门。 2、未考虑在高温、潮湿或对五金配件有腐蚀作用的环境中使用。 3、不包括车库、库房、车间等专项木门。 4、门均为外视图,图中门编号除(弹簧uyh )"a"表示双扇门中门扇扇大小不等时,大扇在左侧,扩号中“b”则表示大扇在右侧。 5、所有平开门顶部均可按设计要求安装相应闭门器,但不应影响门正常开启,且设计选用时应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