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1本图集适用于天津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与一般工业建筑非承重填充隔墙。 1.2 本图集如无特殊注明,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和8度以下地区;特殊注明内容适用于8度设防需提高一档抗震设防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