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施工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工地。
二、安全施工措施
1.建立以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保证体系,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领导小组,设专职安全员、工班设兼职安全员,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各级标、保、考安全责任制,坚持安全
2.认真执行《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状况分析、研究,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3.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临时用电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颁标准和当地供电局的有关安全运行规程,要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1)低压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铝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杆、脚手架上。
(2)电缆线沿地面敷设时,不得采用老化脱皮的电缆线,中间接头应牢固可靠保持绝缘强度;过路处要穿管保护,电源端必须设漏电保护装置。
(3)移动的电器设备的供电线,使用橡胶套电缆。
(4)电缆线路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
(5)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一闸多用”。
(6)现场的配电箱应坚固、完整、严密,应有门、有锁、有防雨装置,同一配电箱超过3个开关时,应设总开关,熔丝及热元件,必须按技术规定严格选用,禁止用铁丝、铝丝、铜丝等非专用熔丝代替。
4.在施工区内设置一切必需的信号装置,提示警告牌,标准道路信号。
三、施工工艺控制
1.平整场地:清除地面下块径大于10锄的不利搅拌的石块、树根等障碍物,低洼处用粘质土回填。如表层土质过软应铺垫干砂,不宜铺垫碎石以免造成钻进困难。
2.要求采用二次喷灰、二次复搅工艺。水泥搅拌桩机钻至设计桩底标高后,必须在桩底预喷停留20秒后,方可提钻喷浆。
3.搅拌就位:将搅拌机移至拟加固桩位,使起吊设备保持水平,钻头垂直对准桩位,并安装,调试计算机控制设备,然后启动电机。
4.预搅下沉:待搅拌机搅拌头转速正常后,启动电机使搅拌机沿导向架边旋转搅土边下沉,直到设计深度。在预拌下沉至一定深度后开始按设计配合比拌制水泥浆,压浆前将拌制好的水泥浆存入贮料罐。
5.喷浆搅拌提升:开动灰浆泵将水泥浆通过搅拌钻机泵入被搅动过的土基,同时将搅拌机按规定速度匀速提升,边提升,边喷浆,边搅拌,使水泥浆与土体充分拌合,直至地面以下0.5m。提升速度在0.3-0.8m/min。
6.重复搅拌下沉:为使搅拌更均匀,再次边搅拌边下沉,直至设计深度。
7.重复搅拌提升:再次从设计深度边搅拌边提升,直至提升至地面下50cm止,将地面下未喷水泥浆的50cm用人工采用水泥土回填,并捣实。
四、施工要点:
1.水泥搅拌桩在平面上成梅花型布置。直径为 桩体设计,掺灰量为 ,材料采用 普通硅酸盐水泥,水灰比为 ,水泥受潮结块的不得使用。
2.施工中控制好深层搅拌机提升速度均匀连续,它是控制注浆量、搅拌均匀程度,保证加固效果的关键。
3.浆液配置时应严格控制水灰比 ,采用砂浆拌和机拌合,每次搅拌不得小于3分钟,务必将水泥充分拌匀。
4.施工时应严格控制喷浆时间和停浆时间,确保喷浆的连续性。严禁在尚未喷浆的情况下进行钻杆提升作业。
5.水泥搅拌桩浆量控制。施工机械必须配有电脑控制自动记录的浆液计量系统,且经计量部门的标定和校准。计量系统打印出每根每米的喷浆量记录,以便使桩身每米喷浆量在施工过程中得到保证。喷浆量不足时,应按要求复搅复喷,复喷的喷浆量应不少于设计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喷浆中断时,应及时记录中断深度。在12小时内应采取喷补处理措施,并将喷补情况填报于施工记录内。补喷重叠应大于100cm,超过12小时应采取补桩措施。
6.随施工进展,应随时复合桩位位置,以防由于人为、机械震动等因素造成桩位发生偏移。钻头直径的磨损不大于1.0cm。
7.每台班加固完毕必须立即将贮料罐、灰浆泵、深层搅拌机及相关的管道用清水冲洗干净。
8.桩位偏差不大于10cm,桩体垂直不超过1.5%。
9.桩体强度符合设计要求,桩身连续均匀。
10.在施工时应认真作好施工记录。认真检查原始记录是否详尽、如实,如有不符合要求的,采取补救措施。
11.持力层控制:水泥搅拌桩应打设至持力层,并进入持力层50cm左右,判别是否进入持力层的方法可由机钻到最深时的下钻速度和电流表读数来判定,这两个参数在工艺试桩时由监理确定。
12.施工过程控制:打设过程中,要确保竖直度,应用吊锤等方法检测。每台桩机钻架相互垂直两面上分别设置两个0.5kg重的吊线锤,并画上垂直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