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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管理措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度要得到很好的控制,进度的控制就是要使关键线路工作确保实现。通过分级计划的编制,计划已得到细化,实物量的产生有了具体的量化标准与时间的对应,通过全过程跟踪和监控,对分区分项进度及时督促、定期分析,并通过计划调整逐级得到保证。


必须充分认识到计划不变是相对的,变是绝对的;平衡是暂时的,不平衡是经常的。为此,在项目进度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必须采取系统的进度控制措施。


1 审核批准分包商的具体施工进度计划


为了确保施工总进度计划的顺利实施,分包商应根据合同和施工总控计划的要求,各自提供确保工期进度的具体执行计划,并经总承包商的审批同意付诸实施。执行计划一旦被批准,一般无特殊原因不作改变,并作为以后索赔的依据。通过对分包商执行的审核批准,使施工总进度计划在各个专业系统领域内得到有效的分解和落实。


2 计划协调管理工作


协调配合关系,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克服薄弱环节,实现动态平衡。计划协调管理工作的内容包括:检查作业计划执行中的问题,找出原因,并采取措施解决;督促供应单位按进度要求供应资源;控制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使用;按计划进行作业条件准备;传达决策人员的决策意图;发布调度令等。要求协调管理工作做的及时、灵活、准确、果断。


3 建立定期巡查制度


每周一组织各分包商到现场巡查。巡查的目的是检查现场的施工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等。检查进度计划的计划情况及实际完成情况,分析进度滞后的根本原因,指定确实可行的措施并督促各专业分包单位落实。


4 建立每周工程例会制度


每周召开工程协调会。在协调会上,由各分包商汇报现场施工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业主和总承包商将各分包商在现场施工的情况与施工计划进行对比,对各分包商的工作进行点评,并布置下阶段工作。工作例会形成会议纪要,并打印成文后发给各分包商予以确认。


5 召开进度协调专题会议


对一些施工中影响进度滞后存在的棘手问题,业主、监理和总承包商,必要时邀请设计院联合在现场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予以解决。


6 进度计划的调整


进度计划调整的最有效方法是利用网络计划。调整的内容包括:关键线路长度的调整、非关键工作时差的调整、增减工作项目、调整逻辑关系、重新估计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对资源的投入作局部调整等。


当关键线路的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提前时,若不拟缩短工期,选择资源占用量大、或直接费用高的后续关键工作,适当延长其持续时间以降低资源强度或费用;若要提前完成计划,则将计划的未完成部分作为一个新计划,重新调整,按新计划实施。


当关键线路的实际计划比计划进度落后时,在未完成线路中选择资源强度小或费用率低的关键工作,缩短其持续时间,并把计划的未完部分作为一个新计划,按工期优化方法进行调整。


非关键工作时差的调整,在时差长度范围内进行。途径有三:一是延长工作持续时间以降低资源强度;二是缩短工作持续时间以填充资源低谷;三是移动工作的始末时间以使资源均衡。增减工作项目时不打乱原网络计划的逻辑关系,并重新计算时间参数,分析其对原网络计划的影响。只有当实际情况要求改变施工方法或组织方法时,才可进行逻辑关系调整,且不应影响原计划工期。当发现某些工作的原计划持续时间有误或实现条件不充分时,可重新估算持续时间,并计算时间参数。当资源供应发生异常时,采用资源优化方法对原计划进行调整或采取应急措施,使其对工期影响最小。


如果潜在延误只是工期延误的潜在因素,总承包商将按照进度目标体系,及时评估延误可能性大小、延误工期长短。同时,总承包商将协调各相关分包提出延误最小化的施工措施。
当产生潜在延误的突发事件发生时,总承包商将即时作出延误预期评估,发出延误通知业主,监理。同时与业主、监理工程师联络是否要更改施工计划,以便抢回损失之工期。


7 实施奖惩制度


每月初,总承单位根据上月要求完成的单项工程控制节点目标进行检查,对未按计划完成的予以处罚,以对进度滞后的分包单位起到惩戒的作用。若是由于分包单位自身原因拖延工期而使后续单项工程施工受阻的,分包商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同时总承包商有权保留对分包商的工期索赔权。


8 施工进度报告


每月20日由总承包单位编制并提供业主一份每月进度报告,月报包括以下内容:


本月完成实物工程量及形象进度说明;相应于计划的实物工程量完成比例;各分包商劳动力投入情况;材料、设备供应情况;工程质量状况;施工安全状况;工程款支付情况;合同工期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下月计划安排;反映工程主要形象进度的工程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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