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目前我国正处经济建设和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时期,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着许多机遇和挑战,如何适应新形势,破解新难题,寻求新突破,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文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与实践,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的意见,同时为相关工作者提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议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成效显著
(1)各级质量监督机构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了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实现了“三个强化”:强化合同管理,提高履约率,重点抓业主和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促进了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转;强化施工现场监管,重点抓监理的工作质量,促进了监理现场控制能力的提升;强化检测能力,以数据说话,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性。
(2)在监督工作中加大了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的力度,发现问题,积极督促整改。
(3)加大了质量通病治理力度。通过典型引路,推广先进经验,带动了全国治理质量通病活动的开展,推动了质量监督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
(4)坚持以工程质量鉴定办法为依据,以数据说话,采用先进的检测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科学的检测,客观地反映工程质量状况,研究工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工艺水平,为工程项目提供了科学依据。
2.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形势依然严峻
从目前情况看,省内外的恶性工程质量事故屡有发生,建筑工程质量形势不容乐观。我们一定要正确认识、准确把握当前的新形势、新问题,全面推进和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的各项工作。
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不到位”:①质量意识不到位。一些地区没有牢固树立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思想和质量第一的方针,不能正确处理加快工程建设与确保工程质量之间的关系,片面追求经济指标和建设速度,对工程质量重视不够、投入不足。部分参与工程建设的企业和个人也没有把质量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责任意识不到位,致使质量工作不落实。②市场行为规范不到位。在建筑市场过度竞争、诚信评价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搞虚假招标,随意压低工程造价、压缩合理工期;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现象普遍;监理、检测等单位恶性竞争,甚至置法律法规于不顾,一味迎合委托方的不合理要求,害人害己。③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建设单位不履行法定质量管理的职责,有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质量管理存在漏洞,相关分包企业和人员责任不落实,有的项目监理单位形同虚设,根本不能发挥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
3.切实抓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建议
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必须紧跟形势,必须加大力度,必须全力以赴,稍有不慎,工程质量就可能存在局部失控的危险,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就会受到危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就会受到影响,我们就有可能成为历史和人民的罪人。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正处在一个关键阶段,既有了进一步做好工作的条件和基础,又面临复杂的矛盾问题和制约因素,可以说是机遇和挑战并存,希望和困难同在。我们一定要正确认识、准确把握当前的新形势、新问题,进一步统一认识、坚定信心,以新理念催生新举措,以新举措促进新变化,以新变化带动新发展,全面推进和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国工程建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工程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
3.1进一步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夯实工程质量管理基础
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是工程质量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必须高度重视,扎实推进,要着力完善4个体系。①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要利用修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相关部门规章的契机,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和完善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质量检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保险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②要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引导企业认真贯彻《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设计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和《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推进勘察、设计、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自律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自控、监理检验、业主验收、政府监督、社会评价”的质量保证体系。③要完善人才技术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注册建筑师、结构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各类注册执业人员的管理制度,全面推进人才队伍建设。④要完善质量诚信评价体系。通过开展质量信用评价,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对工程质量行为的约束作用,不断提高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的意识和自觉性。进一步强化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工作,建立统一的诚信信息平台和诚信评价标准,健全诚信奖惩机制,通过公告、公示进行信用惩戒和社会监督,作为政府监管的有效补充。
3.2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管能力和水平
监管队伍是实施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的主体,监管队伍的能力和素质,直接决定着监管工作的水平和成效。要把建设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监管队伍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不懈,抓实抓好。①要切实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经费保障工作。随着国家取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大部分地区面临工程质量监督经费的保障问题。②要严格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坚持从规范监管行为和保证人员基本素质出发,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考核制度,严格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资格认定,确保人员素质。考核不合格的机构,要限期整改,考核不合格的个人,坚决不能从事质量监督工作。三是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重点抓好对一线监管人员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着力提高业务水平。
3.3进一步突出监管工作重点,促进工程质量稳步提升
根据工程质量工作实际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大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①要加大对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力度。要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特点,制定专项质量监督方案,调整充实监管力量,加大监督巡查力度。②要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贯彻中办和国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用两年左右的时间,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不认真履行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和质量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突出抓好落实建设单位责任、落实施工总承包单位责任、规范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行为等专项治理工作。③要强化对重点工程和薄弱环节的监管。要加强对深基坑、超高层、大空间结构等技术难度较大、危险源较多工程的监管,特别是对当前问题比较突出的地铁工程,要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着力完善风险评估制度,逐步开展初步设计文件安全专项审查,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论证制度,提高监控量测水平,保证质量安全。要重点检查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确保主体结构安全。
总而言之,为了适应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状况,我们必须全面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水平,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团结起来,共同努力,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促使我们的工程质量水平跃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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