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外墙防水
各分项工程每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时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门窗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轻质隔墙工程、裱糊和软包
各分项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隔墙和裱糊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7、饰面板与饰面砖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饰面板与饰面砖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施工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饰面板与饰面砖工程每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8、幕墙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没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