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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起,见证取样流程变了!

见证取样流程变了!依据住建部《关于开展城镇住宅工程质量问题重点整治的通知》要求推动检测机构到施工现场取样”,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实施《关于调整部分建筑材料取样方式的通知》,202611日起,规范检测机构施工现场取样工作

  • 保温系统:所有进场批次均由检测机构现场取样;

  • 防水、排烟气道及止回阀、地漏、外门窗系统、混凝土预制桩:不同规格型号应由检测机构进行不少于1次现场取样。

推动检测机构到施工现场取样!自从2025年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城镇住宅工程质量问题重点整治的通知》以来,全国多地已经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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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检测机构施工现场取样工作!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建筑材料取样方式的通知》,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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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推动检测机构到施工现场取样”

自从2000年原建设部实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规定》,要求“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以来,虚假取样和送样问题一直屡禁不止:施工单位送往检测机构的试样,并非直接从工程实际使用材料中抽取,或者取样后更换材料,市场上甚至还出现了代做试样的服务,导致试样不能真实反映实体,工程质量从材料源头就失控。近年来,住建部门陆续出台政策,解决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真实性问题,比较有成效的几项措施已经全面执行:

  • 见证取样送检唯一性标识

  • 见证取样送检全过程留存影像

  • 检测机构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并支付费用

此次住建部《关于开展城镇住宅工程质量问题重点整治的通知》又明确了“推动检测机构到施工现场取样”,随着地方各级主管部门的贯彻执行,今后的见证取样管理措施将进一步升级:

  • 检测机构到施工现场取样

依据苏州市住建局《关于调整部分建筑材料取样方式的通知》,检测机构施工现场取样工作,各方职责已做清晰明确:建设单位委托取样;监理单位见证监督;施工单位配合取样;检测机构现场取样;质监机构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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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起,见证取样流程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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