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和审批程序 (一)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 (二)重点和难点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三)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 (四)规模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和审批。 (五)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和《报审表》。 (六)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主要包括编审程序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符合标准。 1.程序性审查。重点审查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审批人是否符合有关权限的规定要求,签字和签章是否齐全。 2.审查施工方案的基本内容是否完整: (1)工程概况: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安排:包括施工顺序及施工流水段的确定、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验标准等。 (5)施工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应重点审查施工方案: (1)是否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 (2)现场施工管理机构是否建立了宗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及标准。是否健全了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是否配备了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 (3)是否建立了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程序等。 (4)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是否符合现行的规范标准等,特别是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七)《报审表》中要有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加盖施工单位项目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和项目监理机构章。 二、动态管理 施工方案实行动态管理。 1.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施工方案要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 (1)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 (2)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 (3)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 (4)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 (5)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2.经修改或补充的施工方案重新审批后实施。 3.项目施工前,进行施工方案逐级交底。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适时调整。 三、归档要求 施工方案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归档,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城建档案馆可选择归档的资料。 结语:以上就是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动态管理和归档要求,你们项目关于施工方案还有其他要求吗?欢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