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规范包括:1.总则;2.术语;3.安全与防灾;4.给水设施;5.垃圾收集与处理;6.粪便处理;7.排水设施;8.道路桥梁及交通安全设施;9.公共环境;10.坑塘河道;11.历史文化遗产与乡土特色保护;12.生活用能。 本规范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公告第6号批准、发布,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