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2006年版)是对原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2001年版)的条文进行局部修订的新版本,自2006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工程、仓储性建筑工程、构筑物和有特殊净化卫生要求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