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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 12P

  • 资料大小:57 KB
  • 运行环境:NT/2000/XP/2003/Vista
  • 资料语言:简体中文
  • 资料评级
  • 授权形式:资料共享
  • 更新时间:2012-12-16 16:56
  • 发布作者:羽陨孤灯一盏
  • 插件情况 无插件,请放心使用
  • 文件类型 RAR
  • 解压密码:gc5.com
  • 安全检测 瑞星 江民 卡巴斯基 金山
介绍: 建设用地分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 (一)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为5000平方米;   (二)多层公共建筑为1500平方米;   (三)高层居住建筑高度小于或者等于50米的为2000平方米;   (四)高层居住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为3000平方米;   (五)高层公共建筑高度小于或者等于50米的为3500平方米;   (六)高层公共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为4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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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 1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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