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按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分类 1、居住建筑:供人们休息、生活起居所使用的建筑物。如住宅、公寓、宿舍等。 2、公共建筑:供人们进行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交流活动等所需要的建筑物。如托幼建筑、科研建筑、医疗建筑、商业建筑、行政办公建筑、园林建筑、念性建筑……。 1、大量性建筑:住宅、中小学校、食堂、中小型医院、中小型影剧院等。 2、大型性建筑:大型体育馆(场)、影剧院、航空站、海巷、车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