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工程材料和辅助材料(包括构件、成品、半成品),都将构成建筑工程的实体。因此,对采购的原材料、构(自己)件、半成品等材料,一定要建立健全进场前检查验收和取样送检制度,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进入现场。 1.水泥、钢材等其它外购材料必须具有三证(出厂证、合格证、检验证)齐全,进场后按规定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2.地方材料先调查料源,取样试验,试验合格经监理认可后方可进料。 3.现场设专人验收材料,不合格的材料拒收。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不合格材料及时清理出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