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3#楼为地上7+1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为4968.97m2。本工程最顶标高为23.8m,檐口高度为20.3m,层高均为2.9m,室内外高差为-0.3m。 5#、6#楼均为地上33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均为24023.0m2。本工程最顶标高为100.7m,檐口高度为95.7m,层高均为2.9m,室内外高差为-0.3m。 7#楼为地上11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为6391.71m2。本工程最顶标高为35.4m,檐口高度为31.9m,层高均为2.9m,室内外高差为-0.3m。 11#楼为地上11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为6435.51m2。本工程最顶标高为35.4m,檐口高度为31.9m,层高均为2.9m,室内外高差为-0.3m。 12#楼为地上29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为21132.35m2。本工程最顶标高为89.1m,檐口高度为84.1m,层高均为2.9m,室内外高差为-0.3m。 13#楼为地上11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为9659.97m2。本工程最顶标高为35.4m,檐口高度为31.9m,层高均为2.9m,室内外高差为-0.3m。 根据本工程建筑造型特点及现场实际情况,各幢楼外脚手架具体搭设方法如下: 3#楼(7+1F) 落地架:从标高-0.3m处采用常规落地式脚手架搭设至顶(标高为23.8m处),搭设高度最大为23.8m+0.3m+1.5m超高防护=25.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