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建局、葛洲坝城管局,城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委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结合我市实际,组织编写了《宜昌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试行)》(以下简称《手册》)。现将《手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要按照《手册》要求,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督促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的各项规定。应建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联动机制,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情况作为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前置条件,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必须达到《手册》要求。现场无重大安全隐患,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综合评分符合下列要求:综合评分不得低于70分,文明施工评分不得低于72分。否则不得进行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包括阶段性验收)等分部工程验收工作。 二、各地应将标准化的落实情况纳入建筑工程评优评审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工程实行一票否决。 三、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对《手册》进行学习,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经费,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手册》自2012年元月 1 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