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交底内容: 1.预制构件吊装施工中所使用的索具和设备,如钢丝绳、吊环、卡环、倒链等不需性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2.起重用的钢丝绳承载力,应根据使用情况确定安全系数。用作风缆的钢丝绳的抗拉强度不得小于荷载的3.5倍; 手动机具不得小于4.5倍,电动机不得小于5—6倍,用作水平吊重绳索时不得小于10倍,钢丝绳在起重卷筒上应排列整齐,磨损和腐蚀超过平均值的7%与节距断丝根数超过规定时,不准使用,应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