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交底内容: 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中控制的室内环境污染物为:氡(222Rn)、甲醛、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2.住宅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设计,施工应选用低毒性、低污染的装饰装修材料。 3.对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要求的,可按有关规定氡(222Rn)、甲醛、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含量全部或部分进行检测,其污染物浓度限值应符合表1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