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0、监理工程师将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采取旁站监理方式进行控制,对一般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巡视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在每道工序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于每一道工序完成后进行质量自检,在自检合格后的基础上将自检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检验,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1、监理工程师每次进行分项验收时,若发现其不合格项超出抽检允许数量,就不再继续往下验收,待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将对所报分项验收段重新进行全面抽检。 施工单位报验的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如一次验收不能通过,则第二次验收须有项目经理签署自检意见,若三次验收仍不合格,监理工程师可采取停工、撤换施工人员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