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审查开工报告 开工前承包人应提交开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路段位置、长度、路基类型、原材料的开采、运输、数量和试验资料、施工方案和自检系统等,最重要的是施工组织计划及保证措施。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即可开工。 2.测量放样 测量放样由承包人进行,报监理工程师复核审批。 3.检查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 由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如果达到了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通知承包人进行下一步工作。 4.原材料的试验 承包人对原材料进行相关的试验,原材料符合要求后,报由监理站进行随机抽检复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5.路基挖方 路基挖方必须保证挖方深度及碾压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