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6.2 除本招标文件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6.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传真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予以澄清。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