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4.1 测量放线 4.1.1获得导线资料及施工图纸后,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复测,并根据设计资料对线路计算坐标,施工技术部长进行复核后交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方可使用,如有问题向上报送。施工中的水准测量及导线测量必须有二人复核,无误后方可施工。 4.1.2项目部下发给作业队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作业队的管点技术员及其他技术人员对施工图纸进一步复核,并进行现场核实,确认无误后才能使用。施工图纸经复核发现有误或与现场情况不符须进行修正,在尚未办理修正或设计变更手续前,不准使用,防止因图纸错误造成的施工错误。 4.1.3施工前,必须编写好技术交底工作,将工程内容、施工方法、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等以书面的形式向作业队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 4.2 基坑开挖 4.2.1基坑开挖前应做以下工作: 1、测定基坑中心线、方向和高程。 2、根据地质、水文结合现场情况,确定开挖坡度、排水措施。 4.2.2基坑可采用垂直开挖、放坡开挖。 4.2.3放坡坡度应按确保边坡稳定、施工安全的原则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基坑深度在5m以下采用1:0.33。 2、基坑深度大于5m时,应根据地质情况适当放缓或加设平台。 4.2.4基础应挖至设计标高,平面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放宽不小于50cm。四周应挖好排水沟及积水坑。 4.2.5基底应避免超挖,松动部分应清除,并保持基底不被水浸泡。如发生超挖现象,应回填砂卵石并夯实,经技术员及质检员检查并报监理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4.2.6基础砌筑后,基坑应及时回填,并分层夯实。基坑回填厚度为人工15~20CM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