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沟槽开挖施工方法 管沟开挖原则:管道的沟槽采用反铲挖掘机开挖为主,修边坡及槽底余量和工作坑采用人工开挖,或因施工条件不能满足机械施工时,也采取人工开挖。 管沟开挖出的土方原则上采取单边堆放和边边挖边用汽车运走部分,堆土的坡角距最近的沟边应大于1.0的安全距离。槽边无堆土条件的施工段,开挖时用自卸汽车将土方装运到临时堆放区,待该施工段的管道安装完毕后,再将土倒运回填同时有部分土方边挖边上车运走。 管沟开挖前,应做好土方平衡计算,开挖时将余量土方和施工残渣土运至弃料区,防止发生二次清运作业。 管沟开挖应分段快速施工,敞露的时间不宜长,管道安装完毕及时验收,合格后立即回填。挖好的沟槽应保证管道安装后的中心线、标高和坡度能符合设计要求,沟底应平整,沟边不坍塌,沟槽应有安全的作业宽度和放坡。 ⑴采用机械开挖应采取的措施 ①机械开挖应严格控制标高,为防止超挖或扰动槽底面,槽底应留0.2~0.3m厚的土层,待临铺管前用人工修整挖至标高,以保证管沟底层不被浸泡安全技术、不松软。 ②如遇地下管线和各种构筑物应尽可能临时拆迁,如无法拆迁,必须挖出使其外露,并采取吊、托和支护等临时加固措施,同时对挖掘机司机作详细交底,如无把握,应采取人工开挖。 ⑵采用人工开挖应采取的措施 在工作量不大、地面狭窄、地下有障碍物或无机械施工条件等情况下,采用人工开挖。人工开挖沟槽,应集中人力尽快行成,转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开挖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①沟槽采取分段开挖,流水作业方式,合理确定开挖顺序和控制开挖深度。若坡度较大时,则由低向高处进行,当接近地下水时,则先开挖最低处土方,以便在最低处排水。 ②开挖人员的间隔控制在5m,在开挖过程中和敞沟其间保持沟壁完整,防止坍塌,必要时应支撑保护。 ③开挖的沟槽如不能立即铺管,则在沟底留0.15~0.2m的一层土不挖除,待铺管时再修整挖至设计标高。 ④沟槽底不得超挖,如有局部超挖,用石粉填补并夯实。槽底如遇有不易清除的大块石,应将其凿至槽底以下不少于0.40m(为今后维修预留空间),再用砂土填补夯实。 ⑤开挖沟槽遇有管道、电缆或其它构筑物时,应严加保护,并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会同处理。 ⑥本段工期正为珠海的雨季,应充分考虑雨水排除问题,防止泡槽,保证施工环境安全,制定可靠的防汛措施。 (二)沟槽回填施工方法 ⑴沟槽回填要求 回填应在管道安装、管基混凝土、井室砌件砂浆强度达到设计标呈的70%后及时进行。 沟槽回填所用材料,应按图纸要求和监理工程师指示制备。 回填物应分层摊铺,分层夯实。 回填前应检查管底两侧三角垫或管座是否与管道紧贴,砂垫是否密实,若不紧贴、不密实应予以处理。 回填前应先排除积水,并应保护管道防腐层和接口不受损坏。 回填应分两个步骤进行:管道两边及管顶0.5m处应先填筑,接口处应予留出,待水压试验(或闭水试验)后,管道安装合乎要求再填筑其余部分。 管道两侧和井室四周应同时,分层对称,回填夯实,以防管道单向填筑而移位。 ⑵沟槽回填施工要点 管道工程必须在隐蔽验收合格后及时回填。 有支撑的沟槽,填土前拆撑时,要注意检查沟槽及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填土应在管道的基础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后进行;砖沟应在盖板安装后进行;现浇混凝土沟按设计规定。 沟槽回填顺序,应按沟槽排水方向由高向低分层进行。沟槽两侧应同时回填夯实,以防管道位移。 回填土时不得将直接砸在抹带接口及防腐绝缘层上。井室等附属构筑物回填土应四周同时进行。 与本管线交叉的其他管线或构筑物,回填土时,要做妥善处理。 (3)回填土的要求与质量标准 回填土的质量主要按回填土的密实度来控制。即: 密实度 =(所检测土样的干质量密度÷土在最佳含水量状态下经标准击实方法得到的干质量密度) ×100% 根据建设部标准《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中规定: 在管顶上500mm(山区300mm)内,不得回填大于100mm的石块、砖块等杂物。 回填时,槽内应无积水,不得回填淤泥、腐殖土、冻土及有机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