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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22p

  • 资料大小:124 KB
  • 运行环境:NT/2000/XP/2003/Vista
  • 资料语言:简体中文
  • 资料评级
  • 授权形式:资料共享
  • 更新时间:2013-06-06 14:30
  • 发布作者:西瓜头
  • 插件情况 无插件,请放心使用
  • 文件类型 RAR
  • 解压密码:gc5.com
  • 安全检测 瑞星 江民 卡巴斯基 金山
介绍: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在内层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内层封套的封口处应改盖投标人单位章。外层封套中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内、外层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6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送达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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