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到场参加开标会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启。 (2)投标人指定联系人的联络电话和传真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以便能随时答复招标人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澄清。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招标人的各项通知、文件已通过传真、电话或网上公布的方式通知投标人,即默认为送达,如因电话不通、传真不能接收或未上网查收等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