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二)清基 1、路堤基底土密实,且地面横坡不陡于1:10时,应割长草;当路堤高度低于0.5m或软土段,则应清除草皮、杂物5?0cm。 2、斜坡基底应清除草皮,陡坡开始台阶,机械开进新土过程中.必须将其松散土大范围散开。 3、路堤基底为松土(耕土)时和路基设计补充数量表列出的地段,必须压实。基底压实应低速、静压的方式进行。 4、路基填土低于l.0m的基底范围内,树根应全部挖除,填土高度大于1.0m的可只挖(推)出主根,其坑穴用同样土质填平压实。 5、水塘、沟渠的填土应排水清淤(包括浮泥)再填土压实,并设置必要的坡道,开见新土或整平。 (三)挖方 l、挖方区、借土区的地表应清除长草、灌木、垃圾杂物。 2、土质要求,非经允许不应选择风化岩、粉土、淤泥质亚粘土做填料。含有少量草皮碎块的土可用于路堤2.0m以下的部位,采用土夹石作填料其石块粒径不宜超过压实厚度2/3,采用振动压实机械其粒径也不应超过45cm,且块石应稳定。 如用堆载预压过的土再做填方,应充分打碎,方可应用。 3、借土区的施工标高按借土协议执行,施工结束时,应于整平,包括清淤的草皮、杂物、施工便道等。借土区的取土不得影响路基稳定,借土区的降水不得汇入路基边沟、排水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