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园林、绿化:扬中市行政中心园林绿化工程是扬中市行政中心室外景观,地形成长方形,共分九个区域组成,建设总用地面积138000平米,绿化面积41011平米.,铺地面积71163平米,水体面积27495平米,停车车位共198个。该建设项目有园林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四个单项组成。其中园林工程主要有地面铺设、景观亭、玻璃坐椅、清水平台、景观水池、旱喷、绿化草坪、花岗岩缘石、花坛、跌水墙、挡土墙等组成。绿化工程主要由香樟、 银杏、垂柳、广玉兰、桂花等组成,植物版块、草花、草坪组成。给排水以景观内供水与排水为主。电气由音响、灯箱广告、射灯、地埋灯、庭院灯、水池灯、高杆路灯、公用电话、特色柱灯等组成。道路工程:为行政中心道路,A路全长239.93m,B路全长336.28m,路幅宽度为6m,属于交通次道,交通等级为:轻。路基部分基层采用15cm二灰结石(后设计变更为30cm的二灰碎石),15cm12%的石灰土,余为6%石灰土,路基填土应在最佳含水量条件下分层铺填,一次摊铺厚度不得大于30cm,不得小于15cm。路面采用7cm的沥青混凝土结构层,道路的材料要求:1、底基层采用的石灰应在四级以上,土为最佳含水量状态,施工时应充分破碎,最大粒径不得大于25cm,石灰剂量须准确,机械拌和要均匀,分层摊铺,逐层碾压,严禁薄层加铺,一次加铺厚度不得小于10cm,7天泡水无侧限抗压强度达0.7Mpa。2、基层:石灰采用三级以上,粉煤灰应符合标准,石料按最佳级配,混合料配合比按施工规范,材质按施工要求,检测齐全,拌和料均匀,碾压及时,三天内必须碾压完毕,7天泡水无侧限抗压强度应达0.8Mpa,路基回弹模量,弯沉值符合施工规范。3、刚性路面:材料及水质按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前做配合比试验。粗骨料最大粒径40mm,采用连续级配,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强度fc=4.6Mpa,配合比应经计算,试验确定。水泥必须采用普通硅酸盐混凝土;水质为自来水;砂为黄砂-山砂,中粗砂。机械拌和,振捣密实。平整度与强度符合验收规范,面板在初凝前拉毛,工艺符合施工及验收规范,用切缝机切缝。一般在混凝土强度达20~30%即可切缝。(后设计变更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具体设计参数没有) 根据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合同的要求,工程所有分项及分部工程、隐蔽工程、重要工序等均须经监理验收签证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为保证工程验收工作顺利进行,达到确保工程质量的目的,监理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文件、规范、规格并结合本工程现状,特制定本验收程序及实施办法,望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切实贯彻执行,并望参与本工程的各有关单位给予配合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