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路巡查工作要求:
(一)在巡查时,对于路面堆积物、抛撒物、落石、积水、边沟堵塞、影响行车的树木树枝等,应立即清理;对于路基缺口、边坡水毁等病害,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避免病害扩大。(二)对路面病害(如坑槽、较大沉陷等)、水毁等影响行车安全,无法在巡查中及时处治的,要先行设置明显的警示安全标志,进行必要的交通渠化或管制措施并对路面出现的坑槽采取临时性填补措施;在规定时限内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处治。(三)巡查时若发现活动护栏、匝道隔离栅开启时要及时进行封闭。(四)如遇重大公路突发事件,按照《甘肃省公路系统事件信息报送与处理管理办法》要求的程序和内容逐级上报,并启动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五)巡查人员在进行巡查工作时,要携带测量工具、相机等用品,建立影像图片,并全面、细致认真地填写巡查记录表,公路巡查中发现特殊情况及时反馈至高养中心。(六)上路巡查时,巡查车辆必须开启车载示警设备,巡查人必须穿安全标志服,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安全生产。(七)巡查记录填写要涵盖路基、路面、桥隧涵构造物、交安设施、附属设施等全部内容,特别要加强桥隧涵、防排水构造物及路基填挖结合部的巡查,并规范填写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
2、路基工程工作要求:
- 根据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和制度规定,按时限和频率要求进行路基的日常养护,通过日常巡查,发现病害及时处治,保持良好稳定的技术状况。
- 路肩、碎落台、边坡等路基范围无滞留垃圾,刺铁丝网、隔离栅无悬挂白色污染物,路容整洁。
- 路基边坡应保持平顺、坚实,遇有缺口、坍塌、高边坡碎落、侧滑等病害,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加固整修措施。
- 路基排水设施(边沟、排水沟、急流槽等)应保持排水畅通。如有冲刷、堵塞和损坏,应及时疏通、修复或加固。
(5)应保持挡土墙的泄水孔畅通,定期检查和维修,清理伸缩缝、沉降缝,使其正产常发挥作用。
3、路面维修质量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