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第一节 环保监理工作的内容 对本项目而言,环境保护监理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理 生态保护监理的重点在于确保施工过程对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保护区,以及农业保护用地或其它特殊用地等敏感区域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对法定保护的野生动植物采取保护措施,并协助处理意外事件。 公路建设不可避免地将使局部区域的土地利用形式发生变化,造成一定的植被、生物量的损失和耕地的减少,因此还应对恢复原有植被及耕地的措施进行监理,并落实保护当地重要生物的措施。 2、对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处理措施的监理 对施工过程中生产和生活污水的来源、排放量、水质指标、处理设施的建设过程和处理效果等进行监理,检查和监测是否达到了批准的排放标准。 3、对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的监理 固体废物处理包括生产、生活垃圾和生产废渣处理,达到保证工程所在现场清洁整齐和不污染环境的要求。 4、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监理 对施工区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施工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粉尘污染源)及相应的防治措施进行监理。对污染源要求达标排放,对施工区域及其影响区域应达到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 5、对噪声控制措施的监理 对产生强烈噪声或振动的污染源,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治,要求施工区域及其影响区域的噪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标准,避免噪声扰民。 6、环境监测 为制定环保措施以及为判断环保措施执行效果提供必要的依据,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监理工程师要协助业主落实公路施工过程的环境监测计划。环保监测中除了一些简单的项目可由监理工程师实施外,许多项目专业性较强,设备投入也很大,宜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环境监测单位进行环保监测。监测应定期进行,使数据有可比性,为环境保护监理提出措施和判断效果提供必要的依据。 7、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其它环保措施的监理 根据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也会提出不同的环保措施,甚至会有比较特殊的措施,例如指定范围内的拆迁等。对于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已经批准的措施,都应协助业主有效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