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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要求

  一、选题

  (一)选题应属本学科前沿、对科学技术进步有重要价值的课题,或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的课题。

  (二)课题研究应有先进的科学实验或运算手段,能够保证取得创造性的科研成果。

  (三)选题一般要求在本学科和相关学科范围之内。鼓励从事新兴、交叉学科的前沿性课题研究,并达到创造性成果的基本要求。

  二、开题报告要求

  (一)开题报告一般应在第三学期期末之前完成。

  (二)开题报告要有详尽的文献综述,文字不少于8000字,阅读和引用文献不少于50篇,其中至少5篇为外文文献。

  (三)开题报告内容应就课题的来源、选题依据、目的、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成果、可能的创新点与难点、时间安排、科研条件等实施方案作出论证。

  (四)开题报告应在一级学科范围内集中、公开进行。学科点所在学院组织5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至少4名为教授)的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对开题报告进行评审。开题时应吸收有关老师和研究生旁听。跨学科课题应聘请有关学科的专家参加。

  (五)开题报告经考核小组审议通过后方能进入论文阶段。未通过者,应在3个月之内补做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按博士生中期考核有关规定处理。

  (六)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能随意改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由博士生提出书面申请,导师签署意见,经学院负责人同意后再作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后报研究生教育学院备案。

  (七)开题报告进行后2周以内,博士生应将《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审核表》及《山东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计划表》送交研究生教育学院存档,博士生本人、导师及所在学院各保留1份。

  三、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进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博士生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从而对博士生学位论文进行一次阶段性检查,并检查培养过程中其他环节的完成情况。

  中期检查的组织和实施:中期检查由学院组织实施。各学院应建立有导师参加的3~5人检查小组,负责本学科中期检查的考评工作。博士生要着重对论文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阐述已完成的论文工作内容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对论文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尤其对与选题报告内容中不相符的部分进行重点说明,对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需继续完成的研究内容进行论证。导师对博士生中期检查情况给出评语,评语包括对已有工作评价,以及对计划完成情况、博士生表现和今后工作的评价。检查小组对博士生中期检查给予评定,并填写《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情况表》。在中期检查中,专家组认为确有创新、有可能成为优秀论文的学位论文,应予以重点关注。对于中期检查评定不合格者,应对该博士生提出修改要求,并在半年后再次进行论文复查。没有进行论文中期报告的博士生,不能进行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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