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项目为XX机场XX二期工程,工程共6个建筑单体,分别为XX航空货运站、XX国际快件中心、特殊物品库、生产保障用房、充电棚、消防水池及泵房。项目建设地点:XX;项目所在区域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气候区划:夏热冬冷地区。本次设计为B01航空货运站,总建筑面积:33248.57平方米。地上1层,局部夹层,建筑高度:11.7m。为单层丙类厂房;节能分类为Ⅱ类工业建筑。主要结构类型:钢结构。能源情况:市电。本工程建设内容包含约33248.57m2的B01航空货运站;21797.57 m2的国际快件中心;15462.11m2的生产保障用房;858.90m2的特殊物品库;1335.21m2的叉车充电棚;752.72m2的水泵房及10KV开闭所;200 m2的处置作业区;以及相应的室外停车场及货坪,环境及道路工程。 设计内容:本新建工程通风、防排烟、空调设计。 防排烟系统: 1 本工程封闭楼梯间均符合自然通风要求(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的可开启外窗,建筑高度大于10m,尚应在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的可开启外窗且布置间隔不大于3层),无需设置机械防烟设施。 2 厂房为人员或可燃物较多的丙类生产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类2项,超过300平方米且经常有人停留、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设置排烟系统。厂房共1层,净高11.7m,大于9m,防烟分区之间可不设置挡烟设施。每个防烟分区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长边最长不超过60m。厂房采用水炮而非喷淋,水炮也属于高大空间湿式灭火系统,根据条文解释来理解,本次设计的排烟量计算按有喷淋计算和选取。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最小清晰高度2.77m,储烟仓厚度5m,有效开窗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每个防烟分区每200平方米设置相应的排烟口。因GB51251-2017对仓库排烟设施有新的专门规定,故不执行《物流建筑设计规范》GB51157-2016中关于排烟的相关规定。每一防烟分区内任意的水平距离不大于空间净高的2.8倍且不大于30m。着火防烟分区的补风通过消防提升门自然补风,速低于3m/s。1.3~1.5m高处设置自然排烟窗的开启装置。 钢结构航空货运站暖通施工图纸,包括:总平面图、竖向及道路布置图、绿化布置图、消防平面图、管线综合布置图、围网结构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