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建筑面积89702.55m2,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89158.15m2,地下建筑面积544.4m2。地上包括5栋建筑单体,主要功能为办公用房、丙类厂房、丙类库房、丁类厂房;地下主要功能为设备用房。机动车总停车数量40辆,均为地面停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总平面图。 设计范围 1.本项目通风设计; (1)部分设备用房及辅助用房的通风设计 (2)卫生间通风设计 2.本项目防排烟设计; 本工程为食用菌生产厂房,经与甲方及厂家确认,其培养房、生育房室内24小时温度恒定为3~15℃,湿度为75%~100%,一直处于低温高湿环境,生产用塑料瓶及塑料筐均添加阻燃剂,房间内无人员长期停留。培养房、生育房建筑定性属于丁类生产车间,单个车间面积小于5000m2。冷却室、冷库建筑定性属于丙类库房,建筑面积小于1000m2,经与消防确认以上房间均可不考虑排烟设施。 3.本项目工艺空调系统及部分通风系统均由专业公司设计; 4.本项目舒适性空调系统预留 防烟系统 1.自然通风: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在最高部位设置有面积不小于1m2的可开启外窗,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有总面积不小于2.0m2的可开启外窗,且布置间隔不大于3层。 可开启外窗应方便直接开启,设置在高处不便于直接开启的可开启外窗应在距地面高度为1.3m~1.5m的位置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排烟系统 1.自然排烟:原料库房、备料区、装料区、办公区等房间设置自然排烟,应满足《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4章“排烟系统设计”中关于自然排烟的相关要求。 2.机械排烟 走道、办公区、包装间、餐厅、设备零部件及劳防用品库无法满足自然排烟时,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应满足《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4章“排烟系统设计”中关于机械排烟的相关要求。 排烟口应满足《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4.4.12条相关规定。 3.排烟管道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防火阀: a、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b、一个排烟系统负担多个防烟分区的排烟支管上; c、排烟风机入口处; d、穿越防火分区处; 4.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在下列部位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防火阀: a、穿越防火分区处; b、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c、穿越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d、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两侧。 e、竖向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标准化厂房、库房暖通施工图纸,包括:通风、防排烟平面图、机房大样图、排烟系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