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 工程监理“平行检验” 方案 1、前言 2、“平行检验”编制的依据 3、基本规定 4、“平行检验”实施的范围、程序、内容及要点 二、 平行检验附表 1、地基与基础附表 (1)钻孔灌注桩监理平行检验表 (2)人工挖孔灌注桩监理平行检验表 (3)静压预制桩监理平行检验表 2、进场原材料附表 (1)混凝土试验平行检验表 (2)砂浆试验平行检验表 (3)工程进场材料质量平行检验表 3、结构工程附表 (1)分部分项工程自检完成通知单 (2)回弹法测试原始记录表 (3)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监理抽测表 (4)室内标高、轴线、楼板厚度监理抽测表 4、安装工程附表 (1)线路绝缘电阻监理平行检验表 (2)防雷接地监理平行检验表 (3)室内、外给水、排水预留孔洞位置(标高、安装高度)监理平行检验记录表 (4)插座监理平行检验表 1、“平行检验”的实施由项目监理机构进行,依据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对被检验项目自行作出判断的检查验收。 2、开工前,监理机构应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制定“平行检验” 方案并明确实施的范围、程序。 3、对高层(小高层)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当配备激光测距仪、回弹仪、砼保护层测定仪、数显卡尺、绝缘电阻测试仪、漏电保护相位检测器等专用检测工具,其它检测仪工具的配备须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 4、“平行检验”必须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向监理机构报验,由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承包单位报验自检的结果进行现场复验(即“平行检验”。) 5、对于专业检测、试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试验报告,监理机构应收集验看检测试验报告是否合格。 6、“平行检验”活动必须由监理机构组织,承包单位参加。监理机构应按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进行。以确保“平行检验”所获得的数据和质量评估结论准确。 7、“平行检验”的结论分正常和异常,监理机构检验的数据在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允许的误差范围内为正常,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为异常。 当异常数据偏差在规范允许误差范围的15%以内时监理机构应在报监时通知质监部门; 当异常数据偏差在规范允许误差范围的15%以外时监理机构应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新的平行检测方案。 如三方对新的平行检测方案不统一时,可提交质量监督部门确认。 四、“平行检验”实施的范围、程序、内容及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