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工程范围:主体建筑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四通一平、地基处理、建筑工程、配合调试、性能试验及运行、全厂施工用水、全厂施工用电、全厂道路、料场硬化及料场道路等实体工程及服务。 不包括厂外66KV送电工程、烟塔工程、综合办公楼、现场临建(甲方及监理临时办公室)、厂区绿化、全厂外电照、全厂消防工程、厂区围墙、厂外取水管线及建筑工程等全部实体建筑工程及服务。 2.2供货范围: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由甲方购买的设备、材料外,其余均由乙方采购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