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结构构件应根据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及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分别进行下列计算和验算: (1)承载力及稳定:所有结构构件均应进行承载力(包括失稳)计算,必要时应进行结构的倾覆、滑移及漂浮验算; 处于地震区的结构,尚应进行结构构件抗震的承载力验算; (2)疲劳:直接承受吊车的构件,应进行疲劳强度验算;但直接承受安装或检修用吊车的构件,根据使用情况和设计经验可不作疲劳验算; (3)变形:对使用上需控制变形值的结构构件,应进行变形验算; (4)抗裂及裂缝宽度:对使用上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应进行混凝土拉应力验算;对使用上允许出现裂缝的构件,应进行裂缝宽度验算;对叠合式受弯构件,尚应进行纵向钢筋拉应力验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