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2.规划设计标准 (1)灌区灌溉保证率采用75%。 (2)项目区灌溉水利用系数,管灌区不低于0.85,滴灌区不低于0.90。 (3)管道输水利用系数不低于0.95,田间水利用系数不低于0.9。 (4)管道输水灌溉应满足:固定管道用量每亩不低于6米,支管间距单向布置不大于75米,双向布置不大于150米,出水口间距不大于65米。 (5)实现节水灌溉后,粮食作物总产量应增加15%以上或水分生产率应提高20%以上,且水分生产率不低于1.2kg/m3;经济作物总产量增加20%以上。与未开发前相比,节约水量不应小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