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水利工程建筑物可分为三大块:1、蓄水建筑物,如:重力坝、拱坝、土石坝、河岸溢洪道、水工隧洞与坝下涵管等水库或泄洪区的各类建筑物。2、取水建筑物,如:水闸、雍水、引水、通航、过木等建筑物。3、渠系建筑物,如:渠首、渡槽、倒虹吸、涵洞、生产桥、泵站、跌水及陡坡、量水调节防护建筑物等。 xx区境内所存在的水工建筑物大致有:进水闸、节制闸、圩口闸、生产桥、泵站、跌水、涵洞、倒虹吸、渡槽、防渗渠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