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水库枢纽工程主要有主坝(最大坝高28 米)、副Ⅰ坝(最大坝高30米)、副Ⅱ坝(最大坝高16 米)、溢洪道、防水设施组成。主坝、副Ⅰ坝、副Ⅱ坝均为均质土坝,放水干渠长4.7 公里/1 条,支渠长3.5 公里/3条,保证灌溉面积0.36 万亩。根据水电部颁SDJ12-78《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标准》和水利部颁SL252-2000《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的规定,甘溪水库系Ⅳ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4 级,设计洪水标准为30 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为146m3/s,设计洪水下泄流量104m3/s,校核洪水标准为300 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为216m3/3,校核洪水下泄流量为181m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