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由于市内施工地下障碍物较多,各施工段在开槽前,要仔细进行刨验, 并形成制度。管沟开挖应确保土层不被扰动,当无地下水时,挖至设计标 高以上5~10cm 可停挖;遇地下水时,可挖至设计标高以上10~15cm,待 遇下管之前平整沟底。 a.开槽:槽深小于4.5m,采用支撑槽施工,可使用竹脚手板或木板进 行排板(竹脚板不宜单独使用,如采用,应与木板间隔使用),10×15 方 木充当立仁,间距2m;水平支撑为金属撑杠,横向间距2m,竖向间距1.5m。 槽深超过4 .5m 采用打钢板桩的方法施工,打56#工字钢做立人,加横杠, 草袋子卧板,工字钢间距1.2m。 b.施工开槽挖土采用人机配合挖土,机械挖土应随挖随支,一次挖土 不得超过2.5m 深,以免造成路面塌陷。槽底禁止扰动,尽量保持原状土在 接近槽底设计标高时,采用人工清槽,勿用机械超挖,如发生超挖时,必 须还填石料;如槽底遭到浸泡或扰动时,挖除松软部分再还填石料并夯实。 c.槽边5 米以内不得堆土,施工时应注意观察土压力变化,如有异常 现象采取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