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建设目标为:①到治理期末,人均基本农田达到1亩以上,人均产粮达到400公斤以上,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地平均水平的30%。②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土地利用率达到80%以上,区域经济初见规模,土地产出率增长50%以上,商品率达50%以上。③按治理开发规划设计要求实施,综合治理程度达80%以上,林草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的80%以上,综合治理措施保存率达到80%以上,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控制。④项目实施后,缓洪效益显著,减沙效益达到70%以上,水土流失程度由中度流失降低到轻度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