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 管材、阀门、法兰、垫圈和其它管道附件的材料、规格及技术要求,应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 (2) 对管子及各类管道附件均应进行外观检查,有重皮、裂缝的管子不得使用。对管子表面的划痕、凹坑等局部缺陷做检查鉴定,并加以处理。处理后的管壁厚度不应低于制造公差的允许范围。 (4) 法兰表面应光洁,不得有气孔、裂纹、毛刺等缺陷。 (5) 石棉垫片、钢纸垫片表面不得有皱褶、裂纹等缺陷。金属垫片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毛刺、裂纹、凹痕等缺陷。 (6) 焊接弯头和三通,应注意其内部光滑,勿使焊瘤、焊渣留在管内。 (7) 法兰盖和盲板的要求同(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