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2)本细则指的工程是指河南省原阳县桥北乡滩涂等四个土地整理项目。 (3)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单位对本工程实施工程建设监理。本细则是对监理合同中监理内容的具体化。 (4)监理依据是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和我国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5)监理单位成立工地整理监理部,负责对现场的施工质量和进度投资进行控制,协调现场三方关系、处理在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具体问题。 (6)三方联系的方式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口头或电话商谈的问题如有必要应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施工现场会应整理出会议纪要并经三方签字认可,应建立现场例会制度。 (7)本细则解释权归监理单位。 三、项目概况及监理工作目标 (1)项目范围 见招投标文件 (2)项目总投资:1111.84万元。 (3)监理范围:土地整理、农田水利、电力设施、道路工程、水泵购置工程。 (4)计划工期:4 个月。 (5)监理工作的目标:工程进度符合合同工期要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及有批复的设计图纸要求,工程投资符合招标的金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