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侵占和损毁主坝、副坝、溢洪道、输水洞(管)、电站及输变电设施、涵闸等工程设施;移动或破坏观测设施、测量标志,水文、交通、通信、输变电等设施设备;在坝体、溢洪道、输水设施上兴建房屋、修筑码头、开挖水渠、堆放物料、开展集市活动等;在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爆破、钻探、采石、开矿、打井、取土、挖砂、挖坑道、埋坟等;在水库内筑坝拦汊,分割水面,或者填占水库,缩小库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