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2.1.6工程土石方平衡及占地 由于本项目处在“可研”阶段,报告还没有工程占地和土石方平衡等全线详细的资料,只是给出了工程全线的总数量,如下:本工程占用土地562.53hm2,其中新增公路用地488.33hm2,共需开挖土石方1152.67万m3。在水保报告书阶段将根据工程“初设”资料细化项目工程占地和土石方平衡(拟分里程土石方平衡)。 2.1.7取土场、弃渣场 公路全线总体土石方工程数量较大,施工过程中必将产生一些弃方和借方。由于“可研”阶段还未明确取土场、弃渣场位置及其占地面积,在报告书阶段将根据初步设计文件中主体工程对取土场、弃渣场的设置情况作出评述,对不合理的设置要提出重新选址意见,并对其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分析计算,作出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的典型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