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 (2)城市危旧房屋的安全监管; (3)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的安全监管; (4)城市排水、供气、污水处理、环卫等公用行业的安全监管。 (5)指导各镇、街道、开发区对在建工地、农民自建房、园林绿化设施、城乡危旧房加固和安全转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