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根据水利部1997年下达的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在DL5016—93《混凝土面板堆石坝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原导则)基础上,吸收国内外十多年来的建设经验和科研成果,对原导则行了修改补充,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及有关的泄、放水等建筑物布置;坝体堆石或砂砾石材料详细分区;坝体材料特性和填筑质量标准;坝体设计和计算;坝基及岸坡开挖与处理;混凝土趾板与面板设计;周边缝及垂直缝等各种接缝止水设计;分期施工和已建坝的加高;原型观测布置设计等的基本规定和要求。 对原导则修改补充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将适用范围修改为适用于1、2、3级及3级以下坝高70m以上的混凝土面板堆石坝设计。 2 增列了术语和符号一章,统一图示标记。 3 修改了原导则中在砂砾石地基上不宜修建高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等规定。 4 强调了使用枢纽建筑物开挖料及近坝区石料或砂砾料用作坝体填筑料,以提高技术、经济效果。 5 拓宽了对趾板地基要求。除弱风化岩层外,经过专门论证,采取工程措施,也可建于风化破碎或软弱基岩上。补充提出了采用混凝土防渗墙、将趾板置于砂砾石层上的基本要求。 6 补充了需要进行稳定分析和有限元法计算坝体应力、变形的基本要求。 7 增列了坝顶结构设计要求、坝体抗震措施及砂砾石坝体渗流控制的基本要求。 8 补充了确定混凝土面板厚度的标准、对原材料及配合比等的技术规定、面板的防裂措施和要求。对周边缝止水作了适当简化,并拓宽了要求。 9 适当简化了一般性观测项目,增列了可选择的观测项目。 本规范解释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本规范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赵增凯 蒋国澄 曹克明 杨德福 杨世源 王治明